各有关单位:
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,提升项目申报质量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切实把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与加快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,以及提升学院科研核心竞争力等工作结合起来,统一部署,精心策划,凝聚校内、校外力量,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提高申报质量。具有博士学位人员,除有在研国家级项目之外,必须申报;在读博士必须申报。
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可以参考往年申报通知。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,可以参与专业所在单位的论证辅导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2020年11月中旬前:宣传动员,确定选题
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,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。
(二)2020年12月中旬前:撰写申请书,完成初稿
各单位要加强对申请书撰写工作的指导,组织教师完成申请书初稿的撰写。
(三)2020年12月底前: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修改
通过学术交流、学术沙龙、学术研讨等方式组织课题申报论证会,组织申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。
(四)2021年1月15日前:上报申请书,学校组织专家论证
各单位需将申报人员进行排序,以部门为单位将修改后申请书电子档发科研处邮箱,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辅导。
(五)2021年2月:修改完善申请书,推荐上报
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。等待具体申报通知,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部署,严格把关,务必仔细审核申请人资格,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、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、研究团队等因素。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、切实做好项目选题、论证工作,努力提高申报质量。
科研处
2020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