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团队发展,加快提升学校学科与科研水平,按照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党〔2018〕95号)文件精神(附件1),经研究决定,现启动新一批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是学校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平台,各院(部)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保证拟申报科研机构的水平与质量。
2.校级科研机构的主要研究或服务领域须是依托院(部)所属学科的重点方向,符合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管理办法》要求及院(部)的学科发展规划。
3.拟报校级科研机构名称统一为:河南牧业经济学院xxx研究所(中心)。名称应准确、简明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院(部)开展科研机构的规划与遴选;
2.组织编写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表》(附件2);
3.院(部)对科研机构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;
4.科研处负责形式审查,组织专家或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;
5.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通过;
6.学校发文公布,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三、报送材料
各院(部)于11月20日下午17:00前将申报表(附件2)纸质材料一式三份、汇总表(附件3)一份报送至科研处,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龙子湖校区:图书馆608办公室
英才校区:办事大厅121办公室
科研处邮箱:hnmyjjxykyc@163.com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郑立86179265,郭向阳63515128
附件:1.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管理办法
2.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表
3.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申报汇总表
科研处
2020年11月10日